福州市第二社会福利院隶属于福州市民政局,是一所以收养福州市区孤寡老人、、残疾“三无”人员为主体的综合性社会福利事业单位。我院坐落于闽江南岸——福州市的仓山区,离闽江入海口10公里,占地33.84亩(22560㎡),房屋建筑面积4567平方米。 第二社会福利院历尽沧桑、合并、分出、几易其名,于1984年12月改为现名。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,在各级政府和社会的关心支持下,院内各项基础设施和管理逐渐完善,于1999年被评为市一级社会福利院。现院有正式职工38人,床位180张,设有四个管理服务区,收养及寄养人员170人。内设有康复健身、淋浴室、洗衣,电烘干等设施。目前我院管理模式由原来单纯养护型逐步向服务、康复一体化转换。 各级政府和主管局十分重视院内环境的建设,加大了投资力度,改善基础设施建设,绿化面积不断扩大,现已花草、林木相嵌 ,亭台(长寿亭)楼阁相映,宛如一座美丽的公园。根据我院近年收养人员增加速度制订的规划图,10年后将形成可容纳收养人员600人的规模,设备将更加完善,管理更加规范,环境更加优美,规模更加宏大的市一级福利院。